立窑改造扩大化 且看云南又一怪
云南十八怪:火车没有汽车快;火车不通国内通国外……在交通落后,信息闭塞的旧时代,这既是外界对边地云南的认知,也是历史的真实写照。
然而,在交通建设日新月异,信息化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快速发展的当下,云南却平添出又一新怪——立窑改造扩大化。
怪象探源
“十一五”末年岁尾,国家工信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淘汰水泥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有关工业主管部门在转发《通知》时,拟定了分布于全省12个州市29户企业的33条3米以上立窑实施“JT”窑技术改造升级,占全省现存立窑总数的47.8%。对此,有关负责人在公开场合一再强调,执行中央政策要有灵活性,不要做政策的复印件。
正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国家严格控制立窑技改“JT”窑的规定和“西部少量保留”的原则被灵活变通,立窑改造扩大化有了红头文件的保护伞。于是乎,有的原已打算转产改行的企业抓住机遇大干快上;有的得过且过的企业又看到发展的新曙光,积极筹资改变面貌;有的本已拿到新型干法水泥项目核准批文的企业放弃新线建设而搞改扩建,一个个典型个案信手拈来——
案例一:曲靖市陆良县系云南的四大坝子之一,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县域经济较为发达。“十五”以来,有4条新型干法生产线建成投产,产能320万吨,在建的1条年产100万吨生产线即将投产。但原有的1户立窑企业加紧对2条立窑生产线扩能改造,产能由20万吨增加到60万吨。
案例二:玉溪市易门县建材工业相对集中的地区,该县原有3户立窑企业,且相距不远。其中一户通过“JT”窑技术改造,将两条20万吨产能的立窑扩建为60万吨,下一步目标是继续扩能改造达到90万吨。
案例三:曲靖市所辖的宣威市(县级)系云南第一大县,公路、铁路运输方便快捷。该县1户年产4万吨的立窑小厂,通过多次技改,产能升至10万吨。同样享受到“JT”窑改造的优惠政策。
案例四:大理州弥渡县距新型干法水泥产能集中的州府大理市仅62公里。虽有等量淘汰的产业政策规定,但原有立窑企业的2条生产线不仅得以继续保留,还被核准实施“JT”窑改造升级。
……
聚焦产能
“十五”以来云南水泥工业发展先进生产力成绩裴然,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截止2010年,全省共建成投产日产700吨及以上规模新型干法生产线86条,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2 566万吨,新型干法水泥产能达7 080万吨,比重上升至84.56%,提前2年实现“十一五”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目标。
但是云南内地与边疆,民族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加上产业布局不尽合理,即使在国家[2009]38号文件出台后,各地新上水泥项目的投资热情依旧不减。一再出现建设新线和扩能改造的投资冲动。据权威统计,两年来,省级投资和工业主管部门自行核准建设或同意备案开展前期工作的水泥生产线多达59条,最大产能为日产熟料5000吨,全部建成投产,合计新增水泥生产能力6 260万吨。
今年以来,在全国水泥工业行业投资增长率呈负增长的背景下,云南水泥工业行业投资依然高开高走行情上涨。1~6月完成投资30.59亿元,同比增长17.89%,高出全国水泥工业投资增长率33.24个百分点,预计全年将有12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成投产。新型干法水泥新增产能加上立窑扩能改造新增产能,全省水泥生产能力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将跨越1亿吨大关。
在先进生产力快速发展的同时,国家有关等量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的政策规定只是一个完全可以弹性执行的软指标。“十一五”以来,云南新增新型干法产能5 065万吨,而同期淘汰减少的落后工艺熟料产能仅有2 501万吨,不及新增产能的一半。由于产能增长过快,市场供大于求,产能利用率长期在较低位徘徊,平均只有60.23%,最高的2010年也仅达到69.18%。2011年,全省预计新增新型干法产能1 350万吨,而列入淘汰计划名单的企业仅有5户,淘汰落后生产线7条,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102.6万吨,仅占新增水泥生产能力的6%左右。且淘汰的落后产能并非完全靠政策调控,4户企业系承诺过新线建成投产之时,就是老线关停淘汰之日。1户企业系2年前就因能耗过高,主动关停了全部3条小干法窑而改为外购熟料磨水泥。简言之,列入本年度淘汰计划的102.6万吨落后产能,立窑35.1万吨,小干法窑67.5万吨。
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先进生产力,另一方面淘汰落后又不可能做到等量淘汰。不仅如此,立窑采用“JT”窑改造升级并使之扩大化,使云南省连续多年下降的立窑产能在“十二五”开局之年止跌反弹。技改前,每条立窑平均产能13.5万吨,技改扩能后可达到30万吨,每条净增16.5万吨,33条立窑就将新增产能545万吨,全省立窑水泥产能一下由不足千万猛增至1450余万吨,同比增长54.75%。准确地说,“十二五”开局之年,云南省在新增135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产能的同时,还将增加545万吨立窑水泥产能。那么,在今后的立窑产能统计中,是将落后产能和“JT”窑产能区分统计,还是合并统计?
各方评说
工信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淘汰水泥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的同时,将文件一并抄送给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水泥协会等相关政府机构和行业协会,并向有关媒体公开信息,使文件规定透明公开,让同级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了解掌握有关精神,接受监督。而云南省有关工业主管部门在转发工信部通知,提出若干贯彻执行意见时,只下发到各州市对口单位,不对相关部门公开信息。是疏忽,是刻意,还是另有隐情?引起了行业内外的普遍质疑。对于现存立窑近半数得以改造升级的做法,更是引来行业上下的高度关注和热议。各方人士纷纷发表看法,阐明观点,提出意见——
行业专家:云南水泥工业发展规划滞后,产业布局不合理,全省水泥产能总量过剩,局部不足的矛盾长期未能从根本上改观,行业经济总量偏小,综合竞争力较弱。考虑到云南集边疆、民族、山区和贫困四位一体的省情,适当保留少量立窑确有必要。但必须遵从工信部提出的四个条件,做到认真筛选,严格把关,坚决防止扩大化。但事实上,有关部门有意淡化国家的政策规定,放宽条件,放宽限制,使一些根本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得以名正言顺地扩窑改造。“JT”窑也好,叫现代立窑也罢,归根到底还是立窑。其自身的缺陷和局限,是无法与新型干法窑相提并论的。如果按照国家的政策界定综合权衡,全省符合改造升级条件的立窑最多不超过10条。
企业老总:国家出台的每项产业政策都是兼顾了各地区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和可操作性,企业的切身利益也得到了较好的维护。国家提出“JT”窑改造必须按照“西部少量保留”的原则,我们完全赞同,但“少量”的尺度如何准确把握?谁来实施监督把关?像云南这样搞立窑改造扩大化的做法,损害的是企业、行业的利益,根本不利于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一边是发展新型干法水泥,一边又允许这么多条立窑扩能改造,淘汰落后腾出的市场空间还不够立窑扩能所挤占。
项目业主: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看好云南发展的大好前景,才到这里投资建厂。本来答应新厂建好就关闭立窑小厂,为何不兑现承诺,反而核准小厂扩能改造?这样做势必形成新型干法企业与立窑企业对峙,使企业之间争资源、抢能源、占市场,造成行业过度竞争。
据了解,有的立窑企业现有的窑径完全达不到3米以上,为何可以进行“JT”窑改造升级。有的立窑企业搞所谓废弃物焚烧,技术条件根本达不到国家环保要求,分明就是在借技术改造之名行规避淘汰落后之实。
媒体记者:工信部下发《通知》以来,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的贯彻执行情况有不少了解。像云南这种一次核准这么多条立窑实施“JT”窑技改的省区还真是没有。看来国家“西部少量保留”的原则过于原则,下面操作起来有很大的弹性空间。认真执行的就严格审核把关,灵活掌握的就导致扩大化。“云南现象”就最具代表性。
按照国家规定的“JT”窑改造升级原则和条件,对云南现有3米以上立窑进行扩能改造应结合省情和行业实际,本着公开透明的精神,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对外公示,告知行业,告知企业,有必要的话,还可以召开听证会,请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行业专家等把脉会诊,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也符合公平竞争原则,使行业满意,企业满意,更有利于促进行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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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看法,表观点,提意见,各方人士心存共同的疑惑:为什么国家产业发展的好政策好规定到了下面,贯彻落实起来总是会变形走样,总是会执行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