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专家审定会近日举行
中国水泥协会技术中心高工范永斌首先向专家组汇报了《水泥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的项目概况。据介绍,在进行了为期半年的行业调研之后,项目进入方案起草阶段。期间,项目组广泛征求了行业相关专家的意见,最终于8月底形成了送审稿。通过调研,项目组初步掌握了行业发展情况,掌握了“十五”、“十一五”期间的企业兼并情况,同时也总结出未来行业重组的方向和趋势,以及重组中应该坚持的原则和保障措施。项目进行中也遇到了一些难点,包括调研回函率偏低、报告反应中缺乏定量数据等。在研究报告的内容方面,共分7个章节:第一,前沿;第二,我国水泥行业兼并重组的发展情况;第三,国内外水泥行业兼并重组典型案例分析;第四,水泥工业兼并重组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第五,水泥行业兼并重组发展趋势(走向);第六,推进水泥行业兼并重组应遵循的原则和达到的主要目标;第七,推进水泥行业兼并重组应采取的保障措施和建议。总体来看,“十五”期间中国水泥行业兼并重组属于刚刚发起;进入“十二五”时期开始缓慢发展。但跟国外案例对比,目前依然存在整体力度、集中度偏低等问题。同时,“十一五”期间国家对“60家大型水泥企业”的重点支持对于行业兼并重组起到重要作用。
在听取了项目组的详细汇报后,专家组成员各抒己见,展开了热烈讨论。
中国建材材料联合会副主任高原指出,在产能过剩与并购进程之间政府需把握好平衡,兼并重组应该多从市场经济角度考虑,行政角度效率不高;拉法基瑞安水泥副总裁范晓虹提出,在水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内涵上,安全也是重要因素,应补充体现;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刘素敏建议,关于水泥生产中氮氧化物的排放问题,目前国家虽没有统一标准但关注度已越来越高,可以在此研究报告中体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贾增军建议,对于未来的行业兼并重组,相关部门可以制定“投资指南”类可借鉴性材料;中材水泥总经理满高鹏建议,目前国家对行业兼并重组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设备上,但相对而言其他资产包括土地、矿山等所占比重更大,建议未来税收优惠范围扩大。
中国联合水泥集团董事长崔星太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首先,在淘汰落后产能问题上,崔董事长建议截止时间与国家标准统一,即截止到2010年,不宜再限定为“十二五末”;其次,希望政府、政策在融资等方面提供帮助,但联合重组更是市场行为,不能搞“拉郎配”。
中国水泥协会会长雷前治做总结发言。雷会长指出,在水泥工业力争实现转型的现阶段,提出“兼并重组”实施方案对促进行业、企业的健康发展都非常有意义。兼并重组是市场发展的必要行为,即便政府不支持企业也会搞。但政府也应发挥好支持作用,对重组后企业如何更好的经营、更好的推进技术改造、以及税收、融资等方面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这方面在座专家也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应在此研究报告下一步的修改中体现进去。另外,雷会长指出,“60家国家重点支持的水泥大企业名单”的推出在“十一五”期间取得了意想不到的良好效果,建议此次再出台一个国家重点支持的水泥企业名单,以便为银行、国家环保局、国土资源部等相关部门提供一个可借鉴名单,为名单内企业的兼并重组工作提供更多支持。
经过质询和讨论,专家组最终提出如下审定意见:
1、本课题在开展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掌握了大量有关资料,对中国水泥行业并购重组现状和特征、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给出了客观准确的科学判断。
2、本课题对国内近年来发生的重大并购案例,从并购背景、并购动力、并购效果进行了实例分析,并结合国外大型水泥集团的并购、历史典型案例分析,提出了我国水泥行业兼并重组应遵循的原则和“十二五”期间加快推动兼并重组应采取的保障措施。
3、开展制定水泥工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研究是十分必要的,对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有关水泥工业发展政策具有重要的借鉴指导作用。
4、课题研究能够按照《水泥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课题研究计划书》确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方向、内容和进度要求进行,达到了预期目标,审定组同意验收。
5、修改意见:应突出从政策上资金上支持兼并重组; 应提出重点支持兼并重组的企业名单,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