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专项监察水泥行业执行阶梯电价政策
5月25日,工信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节能法规、强制性标准及重大政策要求,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重点耗能设备的节能监管,逐步完善工业节能监察体制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组织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
《通知》指出,此次监察任务包括:钢铁企业能耗专项执法监察;合成氨、平板玻璃、焦炭、铁合金、烧碱能耗限额标准贯标专项监察;电解铝、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落后机电设备淘汰专项监察;高耗能落后燃煤工业锅炉淘汰专项监察。
《通知》表示,关于电解铝、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工信部将根据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30号)、《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对1000家以上电解铝、水泥重点用能企业执行阶梯电价政策进行核查和预警监察,出具监察报告。